广州一男子免费试吃吃出蟑螂,获赔1000元

作者:飞雪漫天 | 发布时间:2026-04-17 06:08:27 | 阅读:24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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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先生通过某餐饮点评平台抽中了一家餐饮公司提供的广州“双人套餐”免费试吃资格。某日,男免他和朋友前往该餐厅就餐,费试没想到在用餐过程中,吃吃出蟑竟在餐品中发现了一只蟑螂。螂获

林先生当场向店员反映情况,赔元店员提出可以重新上一锅,广州被他拒绝。男免随后,费试林先生联系平台客服和12315平台投诉,吃吃出蟑后将平台和商家诉至法院,螂获要求商家赔偿1000元,赔元平台重新提供一次免费试吃机会。广州

平台方认为其已审核商家资质,男免其无权监管具体经营活动,费试不应担责;商家则认为,林先生未及时提出异议,且试吃是免费的,索赔1000元太高,拒绝赔偿。

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判决:餐饮公司赔偿林先生1000元。平台方已履行资质审核义务,无需承担责任。

法官指出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相关规定,即便是无偿提供的服务,提供者仍负有基本的安全保障义务;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对食品生产经营者设定了严格责任——无论消费者是否支付对价,食品安全标准都不可降低。

法官强调,部分经营者误以为“免费试吃”是促销赠品,出现问题可以“一免了之”。但在法律上,免费试吃属于商业广告行为的一部分,目的是获取用户评价、吸引潜在客流,本质上仍是一种经营行为。经营者从中获益流量、口碑、数据等利益,也须承担相应风险和责任。

法官提醒,消费者遇到类似情况,可这样理性维权:

一是及时固定证据。就餐中发现异物,立即拍照、录像保存现场情况,并当场向商家反映。必要时,可联系市场监管部门或平台客服介入。

二是明确法律底线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,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,哪怕不花一分钱,消费者也可要求赔偿,这是法律赋予消费者的权利。

三是选择正规渠道维权。协商无果时,可通过12315平台、消协或诉讼等途径解决。注意保留消费记录、沟通凭证等证据,以便高效维权。

文|记者 鄢敏 通讯员 马嘉欣